出口转内销 引领我国外贸企业打开新局面

 出口转内销 引领我国外贸企业打开新局面

受全球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出口转内销”一度成为我国外贸企业纾困的主要法门。为力挺出口产品转内销,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从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等方面推出十条举措。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外需不足不稳的严峻挑战下,支持出口转内销举措的出台,在帮助企业渡过眼前难关的同时,也有助于更好推动国内改革,促进内外标准有效对接,从而为外贸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多地积极推进“出口转内销”

自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出口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以来,江苏、广东、浙江等多地出台了系列举措,积极帮助外贸企业转变思路出口转内销。当中主要包括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开展出口商品巡展、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开展内销相关培训等多方面。从各地税务税收数据来看,目前不少外贸企业正在加速推进出口转内销,而且步子越来越稳。

出口产品内销面临多个痛点

当然,出口转内销也并不容易,因为国内与国际市场环境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这也给我国外贸企业的出口转内销增加了不少难度。

出口转内销目前主要难点在于销售渠道有限。其原因在于外贸企业在拓展外贸市场时已经积累了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但在内销方面却相对陌生,以至于销售渠道不如外贸市场那般丰富;其次,在品牌上,很多自主品牌在国内市场的认识度相对不高,可能会在拓展消费者需求、进入优质零售渠道等方面有所困难;再次,很多产品都是针对海外客户生产制订的,无论是款式、性能还是其他标准,如果转内销,势必要针对国内用户习惯进行大面积的调整。

外贸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还面临上下游赊款占款的问题。国外中间商大多实行自营,零售商向供货商买断商品后再销售,不存在国内常见的返点、回款时间长等问题,外贸企业的货款和利益能较好地得到保障。但在国内贸易中,供货商采取直接进入零售企业的贸易方式,一般需支付高额的进场费以及各项杂费,并且大多数零售商都要求先进货后付款以及无条件退货等,造成供货商的收款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有的零售商甚至故意拖欠货款,加剧了供货商的资金周转困难。

不过从根本上讲,稳住外贸基本盘还应从推动外贸更高质量发展上着手,首先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快速发展的大势,将智能家电、智能手机等创新产品作为未来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重点内容,通过政策引导、财税支持、创新补贴等措施进行大力扶植。同时,应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经贸交往与产业合作,巩固并强化贸易大国地位。

其次,应积极扶持外贸新兴业态。大力落实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流通升级战略、国内外市场一体化战略,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模式等新型贸易业态,提高传统贸易效率,促进贸易的便利化。

再者,是应借助“一带一路”带动相关商品和服务出口。一方面,促进各类资源和要素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激发各类企业的活力和潜力,支持高铁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合作,带动相关装备制造等商品出口;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企业的现实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服务创新和监管创新的力度,加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技术服务水平意识,积极打造新的外贸增长点,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新的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此外,在对内的提升上,我国政府还需围绕当前出口转内销面临的渠道不畅、产品品牌认知度不高等问题,努力为出口产品转向国内市场搭建产销对接的平台、产品销售的渠道;同时,推动相关部门继续延长暂免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扩大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至所有综合保税区的政策,着力帮助企业降低内销成本。